行业政策 首页行业政策

【地方政策法规】重庆对公共机构能耗实行定额制

时间:2009-07-27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1613

重庆对公共机构能耗实行定额制

新华网   2009年07月27日

为了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重庆市对公共机构能耗实行定额制管理,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力争十一五期间使公共机构水、电、燃油等能耗下降20%。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长期以来,公共机构耗能总量较大,快速增长的势头没有完全遏制,因此公共机构厉行节能势在必行。

据了解,从今年起,重庆市将根据不同行业、地区的特点,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对区县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内容,确定各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费定额,建立能耗统一的报告制度,制定好了用能指标之后再由财政部门根据指标和当地能源价格确定预算,从定额和预算全面控制住公共机构的能耗增长。同时,重庆市还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对区县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内容,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综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如果超标,则需要限期整改。